南工设〔2022〕11号
各单位、各部门:
经公司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:
徐 源任建筑设计二所所长;
李 晗任研发与培训中心副主任、建筑设计一所副所长(兼);
张晨驰任建筑设计二所副所长。
任职时间从2021年5月18日算起。
特此通知。
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2022年6月15日
上一条:关于李毅等四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表彰孔祥旭等十四名员工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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