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并结合设计院实际情况,现将 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2021年4月3日(星期六)至4月5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有跨省出行安排的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。
三、各所(室)、各部门在节日期间,切实安排好安全值班、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设计院各项工作稳定有序开展。
以上各项,请遵照执行。
南京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
2021年3月30日
上一条:关于4月12日—4月25日安全工作值班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工作值班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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